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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0200/2021-00042 主题分类:
标      题: 齐齐哈尔市高层次人才考察休假疗养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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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11-05 成文日期: 2021-11-05
关  键 词: 休假疗养

齐齐哈尔市高层次人才考察休假疗养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23-09-28 09:51:13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齐齐哈尔市高层次人才考察休假疗养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黑龙江省级及以上专家考察休假办法》 (黑人社发〔2015〕79号)和中共齐齐哈尔市委、齐齐哈 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  见》(齐发〔2016〕19号),为体现市委、市政府对高层  次人才的关心、爱护和尊重,进一步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社会氛围,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高层次人才考察休假疗养是落实市委、市政 府专家联系制度,关心人才和服务人才的重要形式。以“关 爱人才、促进交流、加强合作"为原则,搭建服务管理部门 与高层次人才之间桥梁,促进不同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学术 技术交流和产学研合作。通过组织开展考察休假疗养活动 为各领域高层次人才创造放松身心、陶冶情操、有益健康、加深沟通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  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考察休假疗养在市人 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 统一组织实施,并制定开展考察休假疗养活动承接单位遴选相关制度。

第四条  实施范围。考察休假疗养在市域内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中开展,高层次人才范围包括:1.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省、市 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 市级优秀中青年专家,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后备带 头人,市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等获得以上荣誉称号的在岗人员。2.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龙江 大工匠,龙江技术能手,省首席技师获得者,国家级、省 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等获得以上荣誉称号的在岗人员。3.依据企业纳税额度被认定为企业人才支持指标人员。上述人员原则上5年内不得重复参加高层次人才考察休假疗养。

第五条  活动内容。高层次人才考察休假疗养内容主 要包括历史文化考察、重点企业参观、产学研合作研讨、学术报告、技术交流、文体联谊和休假疗养等。

第六条 组织方式。每年定期发布通知,公布组织开 展高层次人才考察休假疗养活动时间、地点、名额等,每 年视申请情况共分2至3期组织60名左右高层次人才开展 活动,每期时长1周左右。每期由2至3名工作人员带队,负责组织服务、安全防范工作。

第七条 经费保障。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考察休假疗活动经费每年60万元,经费在人才发展资金中列支。

第八条  申请程序。申请人填写《齐齐哈尔市高层次人才考察休假疗养申请表》、单位推荐,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确认。

第九条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从关心人 才,爱护人才角度,不断提升人才服务管理水平,确保高层次人才能够参加考察休假疗养。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8年5 月3日颁布的《齐齐哈尔市高层次人才休假疗养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附件:齐齐哈尔市高层次人才考察休假疗养申请表


《齐齐哈尔市高层次人才考察休假疗养实施细则》(齐人领办发〔2021〕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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