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30200/2020-00016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 标 题: | 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齐自然资发[2020]40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年9月29日 | 成文日期: | 2020-09-29 |
| 关 键 词: | 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登记财产 | ||
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将线下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 并行办理”延伸到线上,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模式,实现 24小时不打烊。推行线上申请、联网审核、现场核验、 一次办结, 实现服务企业和群众零距离。自2019年12月16日起,本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受理信息系统已经上线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的业务范围
试运行期间,申请人可以通过鹤城在线APP登录不动产服务,就新建商品房预告及抵押、新建商品房办证、棚改房办证、公证继承、夫妻更名、旧证换新证、遗失补发等69项登记事项提出不动产登记办理申请。
二、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的基本程序
(一)申请人下载鹤城在线 APP进行实名认证,进入“不动产服 务”应用,在功能页面选择“不动产办事”,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 点击“在线预审”,根据个人情况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报材料,提出不动产登记申请。
(二)选择“我的办事记录”随时查看预审进度。如果出现上 传资料不完整、不合规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通知,根据要求重新提交即可。
(三)不动产登记中心后台审核通过后,通过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四)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当面提交申 请材料,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对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与网上提交的 申请材料进行核验,核验无误后,申请人当场缴纳相关税费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三、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的工作时限
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的工作时限为申请后24小时内完成审核, 申请人到登记机构现场核验并缴纳税费,30分钟内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四、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的有关要求
(一)明确专人负责。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采用全新的业务模 式,试运行期间要明确由业务骨干专门负责网上办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二)强化沟通协调。试运行期间,遇到信息系统、业务流程、 技术口径等需要由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明确的事项,不动产登记中心要主动与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联系,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
(三)做好便民服务。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 加强对网上办理不动产登记服务的宣传力度。试运行期间,申请人 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咨询不动产网上办理业务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要做好解释和说明,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29日
《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齐自然资发[2020]4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