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30200/2023-00007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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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先行先试样板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齐银发〔2023〕29号) | ||
| 文 号: | 齐银发[2023]29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月5月4日 | 成文日期: | 2023-05-04 |
| 关 键 词: | 绿色金融 ,支小支农 ,融资担保,金融创新 | ||
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先行先试
样板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各县(市)支行,齐齐哈尔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现将《齐齐哈尔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先行先试样板区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齐齐哈尔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先行先试样板区建设工作方案
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
齐齐哈尔市金融服务局
齐齐哈尔市农业农村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齐齐哈尔监管分局
齐齐哈尔市乡村振兴局
2 0 2 3 年 5 月 4 日
齐齐哈尔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先行先试样板区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创建黑龙江省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先行先试样板区的意见》精神,立足齐齐哈尔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协调相关部门推出财政补贴、担保、保险、风险补偿、 平台建设及产业扶持等政策,力争用2年时间,通过完善金 融组织体系、加强政策协同、深化金融科技应用、优化金融 服务和配套支持保障,在龙江县创建具有齐齐哈尔市特色的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样板区。深入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 式创新,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和优惠政策,形成一 批有借鉴意义的工作方法、业务试点和典型经验,推出一批 有价值、可复制、易推广的创新产品,树立若干金融支持乡 村振兴工作品牌,促进金融支农质效显著增强,乡村振兴重 点领域贷款持续增长,金融服务的覆盖率、普惠度、便利性 明显提升。根据龙江县资源禀赋优势,重点打造金融支持畜牧业振兴示范县。
二、 重点任务
(一)全面支持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发展壮大
1.做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支持。支持金融 机构全力做好粮食安全金融服务,制定差异化支持措施。推 动农业发展银行发挥“粮食银行”主责作用,落实“保收储、增供给、当主导、防风险"的总体要求,全力以赴保障秋粮收购资金供应,充分发挥粮食收购资金供应“主渠道”和维 护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作用。推动其他各金融机构探索 支持多元市场主体开展市场化粮食收购的有效模式。推动开 展种企知识产权质押、存货和订单质押、大型农机装备、仓 储物流设施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业务,加大对现代种 业、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农业烘干仓储物流等粮食安全支撑 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样板区生猪、肉牛 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做好金融服务,促进农产品市场平稳 健康发展,助力样板区打造践行大食物观先行地。(责任单 位:市人民银行、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时限:2023年底)
2.助推乡村产业体系加快升级。围绕样板区产业升级需求,精准定位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 业集群,推动金融机构建立主办行制度,开展金融支持战略 合作,持续提供信贷支持。围绕“数商兴农”工程,积极开 发电商专属信贷产品和支付结算功能,打通农村电商资金链 条。推动建设银行加大“龙链易购”线上平台推广力度,积 极向“龙牧贷”客户和“正大集团”下游白名单客户营销推 广,助力产业链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时限:2024年底)
3.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能力。建立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信息数据库并向金融机构推送。鼓励各金融机构加 大涉农信贷创新产品,推动农业银行发展信用贷款惠农e 贷、农捷贷、农担担保贷款、粮食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多种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产品。推动邮储银行创新推出“粮食收购贷” 产品,为优质粮收经销、收购、生产等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定期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介、银企融资对接、金融 产品推介等专项活动,推动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服务工作队, 深入开展走访调研,逐户建立工作台账和培植档案,“ 一户 一策”提供专属服务。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专 项活动,大力推广“新农直通贷”信贷担保产品,为新型主 体提供多元便捷的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齐 齐哈尔银保监分局、市金融服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时限:2023年底)
4.积极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样板区农业基 础设施项目库,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农业领域补短板重大 工程项目,积极运用高标准农田贷款、水利贷款、设施农业 贷款等中长期信贷产品,支持农田水利设施、高标准农田建 设以及农业园区、农业棚室、冷链物流等建设。支持在样板 区内的粮食主产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农业发展 银行要在审慎合规经营基础上,在授信审批、贷款额度、利 率、期限等方面给予优惠。推广农村自建房贷款、房屋装修 贷款等业务,支持农村居民改善居住条件。(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市金融服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时限:2023年底)
5.增加对绿色农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在样板区建立绿色农业重点项目库,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农业领域倾斜,支持畜禽水产绿色生态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养殖— 沼气一种植”等循环生态农业发展。创新开办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等 绿色信贷产品,加大对农业清洁生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 用、生态保护修复等绿色项目的信贷投放。推动建设银行加 大创新应用“龙稻融”新产品。在龙江县开展农业碳账户建 设工作,为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碳排放评价,将碳排放与增信 和信贷优惠挂钩,依据评价结果为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责 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民银行、市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时限:2024年底)
(二)着力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能力
6.着力完善涉农金融组织体系。推动主要涉农金融机构 下沉服务重心、延伸服务半径,将普惠金融事业部和乡村振 兴金融部延伸到县域,在县级网点单列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条 线,安排专人专岗和专项机制,提高专业服务能力,提高农 村金融服务覆盖率和信贷渗透率。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农村 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强化支农支小定位, 优化资金投向,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支持融资担保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农业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拓展涉农服务领 域,优化乡村网点布局,为支持乡村振兴提供多元化的组织 保障。(责任单位: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市人民银行、市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时限:2023年底)
7.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鼓励金融机构在样板 区,持续探索改革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授信权限、产品研发、 经济资本配置、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人员配备、考核激励、 费用安排以及贷款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等方面的机制和政策安排,推动基层分支机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鼓励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的商业银行将分支机构乡村振 兴相关指标考核权重设置为不低于10%,鼓励其他商业银行 加大对分支机构乡村振兴相关指标的绩效考核权重。鼓励银 行机构切实将涉农信贷不良容忍度政策嵌入内部考核评价。 (责任单位: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市人民银行、市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时限:2023年底)
8. 实施精准化、差异化授信模式。推动金融机构与样板 区签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融资战略协议。推动样板区涉农金 融改革创新,精准对接乡村振兴融资需求。加快发展样板区 重大项目整体授信、打包授信、中长期授信等业务。加强政 策性银行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同业合作,利用政策性信贷 资金低成本优势,为乡村振兴重点领域提供转贷款支持。(责 任单位: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市人民银行、市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时限:2023年底)
9. 不断优化涉农信贷服务机制。继续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推动金融机构围绕龙江县 信贷需求特点,建立资金审批发放“绿色通道”,实施单独 计划安排。加强乡村振兴金融服务队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建 设。在样板区内加快创新优化信贷服务机制,推动新型风险 定价、管控模型和信贷流程在样板区先行先试,建立授信服 务白名单制度,强化对优质客户的培育支持。鼓励在样板区 建立首贷中心,加大首贷户支持力度。深化与农业保险机构 等的合作,创新银保、银担合作模式,提升风险缓释水平。 (责任单位: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市人民银行、市乡村振兴局、市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时限:2023年底)
(三)深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10.集中推进县域金融支农品牌建设。在样板区开展金融创新“名县优品”支持“ 一县一业”特色品牌建设活动,推动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和推广“两牛一猪”贷款等区域特色 信贷产品。推动农业银行加大“养牛e 贷”投放,提高单户 信用额度达到50万元;推动农村信用联社发展“和牛贷” 高档肉牛养殖产业链贷款;推动建设银行发展“龙链易贷”、 “龙牧贷”、“农户畜牧贷”,满足生猪养殖企业及个人养殖 农户的融资需求,支持壮大“龙江和牛”品牌建设。(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市金融服务局、市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时限:2024年底)
11.不断拓宽涉农抵押担保品范围。推动金融机构围绕 龙江县样板区农业资源禀赋,开展新型抵质押融资模式试 点,稳步扩大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规模,大 力开展保单、大型农机具和温室大棚、活体畜禽、圈舍、养 殖设施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推动农业银行在龙江县推广智慧 畜牧贷款,推动兴业银行活体抵押贷款尽快落地,推动农村 信用联社发展“阳光e 贷”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鼓励龙江银行加大推广“活体登记+保险增信+服务公司管理+核心企 业回购承诺”的养殖大户融资模式。鼓励各金融机构探索开 办商标权、专营权、农业新品种使用权、应收账款质押融资 业务,支持样板区科技农业发展,促进提升涉农主体融资可 获得性。(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时限:2024年底 )
12.加快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优化线上大数据金融支农 政策环境,在龙江县样板区推广“农业大数据+金融”模式, 依托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创新推出更多免抵押、免担保、低 利率、可持续的数字普惠金融产品。推动农业银行对景星镇 畜牧交易市场进行场景进行数字化管理,设立畜牧交易场 景,进而实现数字化升级。推动邮储银行扩大乡村经营类贷 款业务作业范围,出台“邮e 贴”政策,加大线上贴现产品 推广力度,围绕重点核心企业依托“邮E 链”平台项目因地 制宜的试点尝试开展产业链网贷。鼓励各金融机构依托5G、 智能终端等技术,开发线上服务平台或移动应用程序,推进 全流程数字化的移动展业,支持涉农主体通过线上渠道自主 获取金融服务,破解农村偏远地区网点布局难题。(责任单 位:市人民银行、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市金融服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时限:2024年底)
(四)积极拓宽“三农”领域融资渠道
13.大力发展涉农债券融资。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 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在样板区做好农业优质企业 和项目发债融资的储备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涉农企业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 农合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小微企业金融债和绿色 金融债,拓宽可贷资金来源,并向样板区倾斜。(责任单位: 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市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金融服务局、相关金融机构;完成时限:2024年底)
14.不断增强股权融资能力。落实“紫丁香计划”,推动龙江元盛和牛等优质涉农企业上市融资,将具备潜力的涉农企业纳入储备库,积极开展上市培植“一对一 ”辅导。支持 各类社会资本入股参股涉农企业。支持样板区内涉农企业利 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开展股权登记托管、股权质押、股权 交易、私募证券发行和转让,扩大股权融资规模。(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2024年底)
(五)加快完善基础性金融服务体系
15.持续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样板区持续开展 “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不断优化当地 信用环境。推动样板区金融机构充分利用省级地方征信平台 和涉农信用信息,精准识别信用状况。在样板区开展新型农 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加快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 系,推动金融机构加强信用评价成果运用,积极开办信用贷、 循环贷等业务,满足优质主体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市人 民银行、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时限:2023年底)
16. 推动乡村支付服务提档升级。推动金融机构在样板 区开展支付服务创新,加大样板区助农取款服务站建设。推 动移动支付产品普及使用。开展移动支付示范商圈和示范点 建设,推动建设银行设立“裕农通普惠金融服务点”,为农 户提供普惠金融基础服务。推动邮储银行加强精细化管理, 在有效商户规模、商圈建设、场景覆盖基础上,采取“码牌 +终端”策略,力争在2023年将龙江县建成移动支付受理示 范县。推动工商银行加快“兴农通”农村金融服务点建设, 在龙江县大力推广“福农卡”特色产品。(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时限:2023年底)
17. 加强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 开展多样化农村金融服务、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线下调解、线上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为县域和农村地区金融消费者服务。用好“总对总”在线诉调 对接工作机制,压实金融机构投诉处理主体责任,依法依规 快速解决小额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责任单位: 市人民银行、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市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时限:2023年底)
(六)支持保障
18. 加快推进数据基础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样板区农村 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健全完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村 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的 交易、流转机制及其它各类动产、不动产、权利资产和无形 资产评估、登记和抵押机制。完善抵押资产处置机制,创新 推广“农地收储公司”“第三方预接盘”等农村承包土地经 营权处置方式,提高抵押物流转、回购、处置效率。(责任 单位:市人民银行、市金融服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2024年底)
19.加大货币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围绕样板区建设, 加大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在总额度内 对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工具运用需求全额满足。推动金融机 构充分利用人民银行政策性资金低成本优势,加大对涉农小 微企业贷款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力度,在扩大对样板区涉农信贷资金投入同时,进 一 步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完成时限:2023年底)
20.强化保险保障服务乡村振兴功能。结合样板区农业 产业布局,构建政策性与商业性相互协调,险种全、覆盖面 广、保障力强的农业保险体系。大力发展支柱农产品和地方 特色农产品保险业务,开发主要畜禽产品保险品种,释放保 险增信对扩大信贷投放的正向作用。(责任单位:齐齐哈尔 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2024年底 )
21.完善财政奖补和风险分担机制。推动样板区内县级 财政落实落细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发放 普惠小微贷款、涉农贷款贴息及奖补等政策,可根据样板区 示范县建设、金融创新、业务试点等需求,适当给予财政奖 励、财政贴息、周转金等优惠扶持。加快完善信贷风险分担 机制,支持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公司扩大样板区示范县涉农 信贷融资担保业务范围和规模,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 降费奖补,推广小额农贷线上担保试点,提高融资担保服务 便利度。(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市金融服务局;完成时限:2024年底)
三、 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联合工作 机制,由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发挥牵头作用,加强 与市金融服务局、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农业 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的统筹协调,构建市县两级联 动,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三方合作的工作格局。全面指导各银行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深入研究、主动作为,制定完善金融支持样板区乡村振兴工作计划,拿出新举措、推出新产品、取得新突破。
(二)强化考核评估。 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会 同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进一步加大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 兴考核评估力度。样板区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分支机构要认 真开展市县两级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及时向上级报告。加强 评估结果运用,将评估结果作为货币政策工具运用、银行间 市场业务准入和产品创新试点、风险补偿、分支机构设立和 业务开展的重要参考依据。推动各金融机构优化内部考核机 制,对样板区分支机构,要优化涉农信贷业务尽职免责制度, 适度提高风险容忍度,充分调动基层网点和一线从业人员积极性。
(三)做好信息宣传。 样板区内人民银行、金融机构要 深入总结提炼支持乡村振兴的典型模式、成功案例、经验做 法和创新机制,及时向上级报送成果。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 中心支行将会同有关单位,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等加大宣 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阵地,共同营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格风险管理。 各金融机构在样板区开展金融服 务和业务创新坚持安全合规和市场化原则,注重金融风险防 范化解,保持资产负债业务均衡发展,做好信贷资产质量管 控,强化涉农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及时处置。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对样板区内涉农领域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维护农村金融秩序,为支持乡村振兴营造优良的金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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