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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0200/2022-00115 主题分类:
标      题: 水稻、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申报指南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2-05-16 成文日期: 2022-05-16
关  键 词: 优惠政策

水稻、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 2023-09-28 11:05:34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政策申报指南
一、基础信息
政策名称
水稻、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
奖补对象
本省辖区范围内玉米和
大豆、水稻合法实际种
植面积的实际生产者
承办部门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2790723
推荐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关联单位
市财政局
申报时限
按当年省申报通知要求
执行期限
按当年省申报通知要求
行业分类
农业
承办地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
优惠内容
对本省辖区基期面积范围内水
稻、玉米、大豆合法实验种植面
积,分别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保障其种粮的基本收益。
 
 
 
 
 
 
 
 
 
 
 
 
备注信息
二、政策依据
序号
依据文件名称、文号
依据文件链接
1
《关于报送
2019
年玉米、大豆和稻谷合法实际种植面积
的通知》(黑统发【2019】31
号)
链接或文本
2
《黑龙江省
2020-2022
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实
施方案》(黑财经【2020】57
号)
 
 
 
 
 
 
 
 
链接或文本
三、补贴对象及条件:
(一)补贴对象是本省辖区范围内水稻、玉米和大豆合法实
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事业
单位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
(二)补贴范围为本省辖区基期面积范围内的水稻、玉米和
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国家和省已明确退耕的土地和未经批准
开垦的土地等非合法耕地上种植的三大作物面积、未经申报公示
审核的三大作物种植面积、享受粮改饲补贴试点政策的青贮玉米
面积以及超出基期的三大作物合法实际种植面积,不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是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全省水稻、玉米和大豆
生产者补贴资金总额、全省三大粮食作物合法实际种植面积和基
期面积、我省三大作物种植成本收益以及种植结构调整要求等因
素,综合测算确定我省当年玉米和大豆每亩补贴标准。
四、申报流程:
(一)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申报核实。各市(地)、县(市、
区)
政府(行署)及省农垦总局根据本方案规定的补贴范围政
策口
径,结合本地(辖区)实际,细化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面
积的核实口径及核实办法,由当地统计部门牵头会同农业农村等
相关部门通过自下而上的形式,开展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
积的申报、核实、汇总、上报等工作,省里将不再单独印发面积
核实相关文件。各行政村(单位)组织辖区内玉米和大豆实际生
产者申报生产者补贴,组织专人对申报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后,报
所在乡镇政府审核认定。
乡镇政府对有关信息审核后,
在村屯
(单
位)和乡镇政府同时张榜公示不少于
5
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补
贴信息逐级上报县(市、区)、市(地)政府(行
署)审核汇
总。森工、林业所属林场(森工经营所、农场)、监狱局系统所
属劳改农场、中国融通等中直、省直系统所属单位合法耕地所种
植的玉米和大豆,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当地政府登记申报。
(二)各市(地)政府(行署)将汇总审核认定后
的辖区
内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数据以市地政府正式文
件(含
电子版)报省农业农村厅;同时,各市(地)、县(市、
区)
统计部门将补贴对象姓名(单位名称)、“一折(卡)通”
号(单位银行账号)、身份证号码.、玉米和大豆合法种植面
等详细补贴信息(含电子版)函告同级财政部门,作为当年
放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的基础。
(三)省农业农村厅将汇总后的分县及省农垦总局玉
米和
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数据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报送
省财
政厅,作为补贴资金测算和拨付依据。
齐齐哈尔市农业农村局
2022
5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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