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务局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通知》(办节约〔2019〕151号)文件及省水利厅要求,我市上报了国家级和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并建立了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该名录实行动态管理,现将2023年调整后的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予以公布。
附件:1.齐人社规〔2023〕1 号6月20日.doc
2.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doc
3.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doc
齐齐哈尔市水务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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