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全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系列解读
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模块,外贸不仅是提升经济市场地位的根本保障,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价值和意义也越来越明显,扩大贸易“朋友圈”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近日,我市出台的促进全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23条措施就提出,要加大外贸支持力度。
23条措施提出,落实海关保税政策。支持生产型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为初次开展加工贸易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设置专人进行一对一全程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办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助力企业充分享受海关保税政策红利。
21日,齐齐哈尔海关出台《齐齐哈尔海关落实保税政策实施细则(暂行)》,对齐齐哈尔海关辖区加工贸易、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管理工作进行细化,以加快推动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措施的落地见效,进一步促进齐齐哈尔市保税业务发展。
该《细则》包含:“支持生产型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为初次开展加工贸易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设置专人进行一对一全程服务”、简化加工贸易延期办理手续、简化外发加工物流管理、优化以企业为单元监管模式、推行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鼓励生产型企业和供应链企业设立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以及创新保税监管场所审批和验收新模式。
齐齐哈尔海关相关部门负责人针对“简化外发加工物流管理”和“优化以企业为单元监管模式”两项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在“简化外发加工物流管理”上,“经营企业开展外发加工业务时,可将保税料件从口岸进口后直接发运至承揽企业,承揽企业加工完成后直接出口,无需经营企业运回本企业。”就是说,经营企业在办理外发加工业务时,除按规定办理《外发加工申报表》外,无需向海关申报收发货情况。保税料件从口岸进口后,可根据需要直接发运至承揽企业,无需实际运抵经营企业再另行运输;承揽企业加工完成后的制成品,可直接从承揽企业经口岸出口,无需运抵经营企业后再经口岸出口。对于有关货物的物流、收发货等情况,经营企业要加强与承揽企业的联系,及时掌握有关物流信息并做好记录,留存备查。以上内容适用于中车齐车公司、中国一重等有外发加工需求的加工贸易企业。
在“优化以企业为单元监管模式”上,“对一般信用及以上加工贸易企业全面推行以企业为单元监管模式,实行企业自主备案、自核单耗、自定核销周期,对联网监管企业原则上不实行每年下厂核销。”就是说,对于内部加工贸易货物流和数据流透明清晰、逻辑链完整、耗料可追溯,满足海关监管要求的一般信用及以上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向海关申请设立“以企业为单元专用账册”。其中,已实施联网监管模式的企业,可继续沿用现有电子账册,无需另行设立专用账册。主管海关对资信良好的联网加工贸易企业,原则上不实行每年下厂核销,根据风险研判结果确定是否下厂核销。以上内容适用于经海关认证一般信用及以上加工贸易企业。
《细则》的出台,有助于为企业纾困解难,帮助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激发创新活力,促进贸易畅通。今年,齐齐哈尔海关将继续加大服务外贸企业力度,进一步帮助外贸企业抓订单、拓市场、解难题,以政策措施稳带动外贸主体稳、市场预期稳、通关运行稳,让政策真正转化为企业的利好。
此外,23条措施提出,鼓励企业进口资源能源产品。支持企业进口煤炭、铁矿砂、铜矿砂、木材、化肥等资源、能源类产品落地使用加工,对上半年进口额2000万元(含)以上且商品落地率超50%的企业,给予企业用于开展进口业务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和融资贷款利息不超过50%的补贴,最高补贴50万元,执行期至2023年6月30日。(作者:梁曌子)
(责任编辑: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