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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和简化港澳投资企业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9-26 16:23:19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齐市监发〔2023〕14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各科(局)室: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有关要求,提升香港、澳门地区非自然人投资者在我市投资兴业的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启用香港、澳门地区非自然人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简化版公证文书,现就规范和简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登记流程
  (一)实施一窗办理。外资企业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实施办理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含税控设备)、社保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开户等开办企业相关业务一窗受理。依托“齐齐哈尔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引导申请人使用线上(全程或半程电子化)、线下(窗口)方式办理登记。
  (二)规范登记审查。登记机关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在《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投资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及其他适时更新的相关法律规定,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进行登记注册。将登记信息推送至省级共享平台,实现与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信息互联共享。
  (三)优化服务流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齐齐哈尔市开办企业服务工作规范》实施外资企业登记,对于跨国境等办理有困难的申请人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积极提供“远程视频办”登记工作模式服务,工作人员线上全流程亲自指导,帮助申请人答疑解惑,并协助企业线上填报。非外籍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可利用支付宝或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在微信“鹤城云章”小程序中免费申领电子印章。
  二、简化登记材料
  明确外商投资企业材料规范,可以因企业自身实际需求使用简化版主体资格证明。在齐齐哈尔市范围内,香港地区非自然人投资者来齐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手续时,包括但不限于首次登记或以往提交给登记机关的公证文书内容有变更的事项(如更换被授权代表人、有权签字人、法定代表人、香港公司作为股东的名称变更等),其主体资格证明采用简化版公证文书,即符合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有限公司《公司(唯一)董事/股东决议证明》(适用格式3-2-6)及格式要求的公证文书。澳门地区非自然人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公证文书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述原则办理。简化版公证文书不适用于涉及常驻代表机构注册登记的公证事项。
  三、提升服务质效
  大力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对外服务形象,加强政务大厅登记注册服务窗口建设,配足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窗口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和培训。对于在境内的外商投资者,根据其需求,提供网上办“不见面”全程网办服务。核准后,将装有纸质营业执照、印章、税控设备等材料的大礼包,免费邮寄至其指定的收件地址,实现“零跑动”登记服务,全方位提升投资者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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