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工信局修订出台了《齐齐哈尔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齐工信规〔202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便于理解《管理办法》,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修订的背景
工业设计是创新链的起点,价值链的源头,来源于制造也服务于制造,是推进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推动各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是提升我市制造业设计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近年,全省大力推进创意设计产业发展,省市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实施工业设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夯实工业设计发展基础,积极构建以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为核心节点,创新能力较强、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工业设计服务体系。省工信厅在《黑龙江省工业设计赋能行动方案》中提出要把工业设计作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实施“工业设计赋能”行动,推进设计主体培育、设计服务对接、设计成果转化、设计交流助力“四个工程”,补齐工业设计短板,推动工业设计向贯穿产品生命全周期、向全产业链创新服务发展,明确将工业设计主体培育列为重要工作内容;《黑龙江省工业设计产业振兴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6年)》中明确提出完善工业设计中心梯次培育体系,鼓励各市(地)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明确各市(地)工业设计中心发展培育目标。我市在省工信厅《黑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发《管理办法》。
二、主要依据
(一)《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号);
(二)《黑龙江省工业设计赋能行动方案》(黑工信产业规〔2021〕1号);
(三)《黑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黑工信政法规〔2023〕7号);
(四)《黑龙江省工业设计产业振兴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6年)》(黑服务型制造专班发〔2022〕4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五章24条,分别为:总则、基本条件、认定程序、管理和服务、附则。
(一)总则。共5条,主要从政策依据、总体原则、概念释义、责任分工和认定周期等方面提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的总体思路。
(二)认定条件。共2条,主要根据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不同类型,明确各类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条件,对软硬件设施、人员配备、专利数量、成员构成、失信行为等方面进行明确。
(三)认定程序。共5条,主要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认定程序给予明确。规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采取材料评审与现场考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经申请、推荐、评审、公示、公布五个程序予以确认。
(四)管理和服务。共9条,主要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进行了规定。要求已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要定期按程序进行复核及撤销,实施动态管理;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实施属地化日常管理。
(五)附则。共3条,主要规定了《管理办法》实施时间、条款解释部门,明确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对本地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的指导培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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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利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