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改文件背景
2023年12月25日《黑龙江省实施<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细则》(黑水规发〔2023〕9号)正式印发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明确了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由省水利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开展,为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进一步落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发布此文件。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删除第二条第三款中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核定地下水超采区,并公布地下水禁采和限采范围”内容。
三、修改文件的依据
根据《黑龙江省实施<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细则》(黑水规发〔2023〕9号)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对《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齐政发〔2015〕1号)进行修改。
原文件下载: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齐政规〔2025〕1号)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