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政办发〔2023〕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齐齐哈尔市本级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齐齐哈尔市本级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提高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能力,切实发挥土地供应计划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达到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目的,根据我市土地利用现状、潜力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编制齐齐哈尔市本级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编制依据
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同时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并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3年度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37.79公顷,其中住宅用地供应量控制在43.27公顷。类别包括往年城市批次、村镇批次、单独选址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
(二)建设用地供应结构。按照土地用途面积分别为:工矿仓储用地面积为54.93公顷;住宅用地面积为43.27公顷;商服用地面积为36.6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52.9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1.82公顷;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面积为148.22公顷。
根据用地需求及征收拆迁进展情况,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原则上年中可调整一次。
原文件下载: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本级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齐政办发〔2023〕6号).doc
(责任编辑: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