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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印发齐齐哈尔市关于加强补充耕地建设项目跨省交易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0-02 17:53:29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齐政发〔2023〕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齐齐哈尔市关于加强补充耕地建设项目跨省交易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17届2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          


齐齐哈尔市关于加强补充耕地建设项目跨省交易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黑土地保护与利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为基础,推动自然资源产品价值转化。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抢抓国家政策机遇期,以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水田格田标准化改造、“旱改水”为主要手段,推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地力提升,奠定4亿级粮食产能提升工程坚实基础,为推动鹤城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二、总体目标
  运用市场化思维,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发展格局,打通“项目+资本+业务+市场”等核心环节,实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融合发展、协同发力,为齐齐哈尔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全市宜耕土地面积23556.71公顷,其中,宜改造成水田面积11100.28公顷、旱田面积12456.43公顷。按照“试点先行,全面铺开”的原则,2023年先选定规模经营基础好、耕地后备资源充足的依安县和泰来县作为试点,实施5个补充耕地项目和5个水田格田标准化改造项目,争取年末纳入到国家储备库;2024年争取实现补充耕地指标跨省交易6亿元以上;2025年以后争取每年实现交易10亿元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是实施补充耕地项目。2023年选定5个补充耕地建设项目(依安县4个,泰来县1个),总面积250公顷,全部整理为新增耕地(水田),2024年争取实现入库交易。2024年以后,计划每年从耕地后备资源中挑选出300公顷进行立项,争取每年实现补充耕地指标跨省交易6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是实施水田格田标准化改造项目。2023年,启动依安县水田格田标准化改造面积4.83万亩(包含零散宜耕资源以及“旱改水”项目),2024年争取实现入库交易。其他有水田基础并且具有耕地后备资源的县(市)区,包括富裕县、泰来县、龙江县、昂昂溪区、甘南县、讷河市,要在本辖区内选定试点,熟悉流程,逐步推进。2024年以后,每年推进水田格田标准化改造10万亩,争取每年实现补充耕地指标跨省交易4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工作措施
  一是合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实现补充耕地指标交易。依据“三调”最新成果和全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结果,将10公顷以上宜耕其他草地、盐碱地等后备资源开发利用成耕地,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治理,坚持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与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积极向国家申请承担统筹补充耕地任务的新增耕地、水田和产能指标,争取入库实现交易。明确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建立责任制,落实工程管护措施,严禁只用不管、破坏工程设施等行为,坚决杜绝“重建轻管”现象,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二是注重原有耕地提质改造,提取农业资源溢出价值。开展水田格田标准化改造,通过修筑田间路、修建供排水池、田地整地等技术,对原有池埂、水渠提档升级,使耕地达到田成方、埂成线、路相连、地平坦、旱可灌、涝能排的标准。划定项目区块,将零散的不能单独立项的耕地后备资源以及“旱改水”区域,一并划入水田格田标准化改造区域。综合开发利用后,将水田格田标准化改造项目溢出土地、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新增的耕地以及“旱改水”项目新增的水田规模,及时纳入平台储备库,争取实现指标交易。
  三是积极创新农业发展理念,推动技术手段提档升级。深化垦地合作,实施“百村示范”工程,打造“三块地”示范田,大规模推广大垄密植、水肥一体化等一系列种植技术,对中低质量的耕地进行提质改造,将小地块成方连片,为下步推进“旱改水”项目奠定基础。探索推进“长田”模式,大力推广行之有效的节水农业技术,加强对地表水、雨水的收集储存,供农作物补充灌溉,实现水资源节约和粮食产能提升双促进,确保全市五年新增60亿斤粮食目标顺利达成。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相关市直部门、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挂帅、深入研究、推进开展;各级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要担负起直接责任,立足岗位实际,担当作为,把各项任务抓实落靠。
  二是强化系统联动,紧密结合实际。要加强中央、省、市、县之间的纵向沟通和各部门间的横向联动,统筹安排、各司其职、承上启下、督促落实。涉及重点难点领域攻坚克难任务,要避免单打独斗,整合各种资源,积极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向上争取的能力,条块配合,完善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合力攻坚克难。
  三是准确把握政策,提高工作标准。市自然资源系统要吃透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精准把握政策,为改进占补平衡和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要提高工作标准,做到精益求精,强化精准思维,对重点任务进行细化、量化、深化,按计划推进,保障每项工作成果都能“看得见”“摸得着”。
  四是强化政府统筹,严格收益使用。市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统筹安排项目计划,对项目的投资额度、规模、选址进行统一安排,积极推动交易指标争取。所有项目要严格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后期管护责任,确保项目新增耕地效能得到有效发挥。按照《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储备补充耕地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黑自然资函〔2019〕444号)精神,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和各类市场主体按公平竞争规则与各县(市)区开展合作,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按规定使用指标收益。


  原文件下载: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印发齐齐哈尔市关于加强补充耕地建设项目跨省交易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齐政发〔2023〕16号).doc

(责任编辑: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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