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政发〔2023〕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由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的监管主体、内容及审批程序多次变化,《齐齐哈尔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不适应当前实际情况。经市政府17届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的通知》(齐政发〔2013〕54号)。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
原文件下载: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齐齐哈尔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的通知(齐政发〔2023〕17号).doc
(责任编辑: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