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政发〔2025〕6号
齐市铁锋区九洲32MW分散式风电项目,已列入《齐齐哈尔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并获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齐齐哈尔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黑政函〔2024〕49号)。该项目充分利用本地丰富的风能资源,提高清洁能源在电力供应中占比,有利于节约能源,减少城市污染,对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方便居民日常生活,合理利用城区有效空间等具有积极的意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齐市铁锋区九洲32MW分散式风电项目。
二、征收(使用)土地目的
充分利用本地丰富的风能资源,提高清洁能源在电力供应中占比,有效节约能源,减少城市污染,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方便居民日常生活,合理利用城区有效空间,助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三、征收(使用)土地范围和面积
拟征收(使用)土地位于齐齐哈尔市,土地权属涉及铁锋区。本次申请征收(使用)土地总面积1.1758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国有土地1.0602公顷,集体土地0.1156公顷。
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权属、地类等以现状调查和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及年度变更成果为准。用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图为准。
四、拟征收(使用)土地规划的用途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五、开展现状调查有关要求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对拟征收(使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现状开展调查,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相关土地权利人应予配合,并在拟征收(使用)土地现状调查成果确认表签字确认。
六、相关要求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2年内,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在拟征收(使用)土地上抢栽抢种农作物、树木或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对擅自改变地类的,其征地补偿安置仍以本预公告发布前地类为准。
特此预公告。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
原文件下载: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齐政发〔20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