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直达 > 政策文件 > 齐政发干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赵军等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0-02 18:05:27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齐政发干〔202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赵军任市政府副秘书长、一级调研员,任职时间2022年8月24日;
  苏兴军任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自2022年8月24日起至2023年8月23日止),任职时间2022年8月24日;
  尤佳丽任市科技局副局长、市外国专家局局长(试用期一年,自2022年8月24日起至2023年8月23日止),任职时间2022年8月24日;
  刘士辉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自2022年8月24日起至2023年8月23日止),任职时间2022年8月24日;
  马锐锋任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自2022年8月24日起至2023年8月23日止),任职时间2022年8月24日;
  杨冰任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自2022年8月24日起至2023年8月23日止),任职时间2022年8月24日;
  周连军任市政府驻哈尔滨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自2022年8月24日起至2023年8月23日止),任职时间2022年8月24日;
  刘正海任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自2022年8月24日起至2023年8月23日止),任职时间2022年8月24日;
  段丽任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自2022年8月24日起至2023年8月23日止),任职时间2022年8月24日;
  吴咏任市传染病防治院(市第七医院)院长,任职时间2022年8月24日;
  王笃彬任市结核病防治院(市胸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自2022年8月24日起至2023年8月23日止),任职时间2022年8月24日;
  杨博任齐齐哈尔民康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自2022年8月24日起至2023年8月23日止),任职时间2022年8月24日;
  马燕任齐齐哈尔安康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自2022年8月24日起至2023年8月23日止),任职时间2022年8月24日;
  胡晓艳任市儿童福利院(中国齐齐哈尔SOS儿童村)院长(村长)(试用期一年,自2022年8月24日起至2023年8月23日止),任职时间2022年8月24日;
  王延春任市明月岛风景区管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自2022年8月24日起至2023年8月23日止),任职时间2022年8月24日;
  免去孟祥宏的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免职时间2022年8月24日;
  免去吕世军的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免职时间2022年8月24日;
  免去刘正海的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市政务服务局局长职务,免职时间2022年8月24日;
  免去胡晓艳的黑龙江省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免职时间2022年8月24日;
  免去赵树森的市传染病防治院(市第七医院)院长职务,免职时间2022年8月24日;
  免去吴咏的市卫生学校副校长职务,免职时间2022年8月24日;
  免去朱同海的市结核病防治院(市胸科医院)院长职务,免职时间2022年8月24日;
  免去陈冰丽的齐齐哈尔民康医院院长职务,免职时间2022年8月24日;
  免去刘士辉的鹤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免职时间2022年8月24日。
  副总经理职务的免职,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6日           


  原文件下载: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赵军等任免职的通知(齐政发干〔2022〕9号).doc 

(责任编辑:王岩)


责任编辑: 信息来源: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