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住宅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建立科学、统一、透明的物业服务成本测算与计价参考体系,推动形成质价相符、公平有序的良性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推动物业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物业服务行业发展实际,我厅组织省物业管理协会等单位编制了《黑龙江省住宅物业服务参照定额(试行)》(HLJD-WY-2026)(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发布,自2026年8月18日起施行。
本《定额》由黑龙江省物业管理协会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黑龙江省住宅物业服务参照定额(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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