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市组织本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时登录“国家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平台”报送造价基础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22年至今所有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均在报送范围内。
二、填报时间
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既有成果文件报送;新产生的成果文件在产生的同时同步录入。
三、填报方式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及时登录“国家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平台”(http://cost.cecn.gov.cn/)报送造价基础数据,新用户应先完成登录注册,上传企业基础信息。
四、填报要求
此项工作纳入省住建厅重点工作目标,定期考核并通报各地市。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准确报送成果文件。该项工作是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内容,未按时报送成果文件的将影响信用等级评价得分。同时将按照《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建筑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资格;通过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录入、更新单位和人员基本信息,以及直接发包和工程造价等信息”、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筑市场主体未通过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由工程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规定予以处罚。
联系人:曾俊 联系电话:2408773
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日
(责任编辑:张利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