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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帮办代办服务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07 16:15:22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齐营商联发〔2024〕17


各县(市)区住建局:

现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帮办代办服务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齐齐哈尔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9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帮办代办服务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对一”贴心导办帮办代办的优质服务,现结合工作实际,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事前辅导、帮办代办”工作制度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放管服”改革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结合“一窗受理”“一件事一次办”“审管联动”等改革举措,建立无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帮办代办制度,变“企业群众办”为“政府办”,实现“流程简、时间短、服务优”的工作目标,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申请。需要事前辅导、帮办代办的企业和群众,均可向帮办代办人员提出申请。

(二)无偿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企业和群众缴纳的费用外,一律提供免费帮办代办服务。

(三)依法依规。帮办代办人员应主动向企业和群众宣传“事前辅导、帮办代办”制度,在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帮办代办”申请人提交的一切材料和涉及的商业秘密要严格保密;禁止在服务过程中“吃、拿、卡、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协同联动。对涉及多个单位的关联事项,建立牵头单位负责制,梳理优化服务流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工作职责

(一)指导申请人(单位)熟悉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按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协助申请人(单位)填报审批系统;

(二)指导协助申请人(单位)准备申报材料,提供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需填报的表单,并指导填写,按报批流程,将申报材料递交相关受理窗口办理;

(三)对审批过程进行跟踪,及时向申请人(单位)反馈办理进展情况,做好与受理窗口及相关单位的沟通;

(四)及时发现并协调处理审批中出现的问题;

(五)做好帮办代办事项相关资料的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

四、工作流程

(一)提交申请

当申请人通过线上或线下咨询业务时,事前申报辅导随即启动,无前置程序,无烦琐流程,即来即享,直接享受事前服务。

申请帮办代办的企业和群众,需要提交申请,选择导办帮办代办工作人员。

(二)明确责任单位

明确牵头单位,建立导办帮办代办服务人员库,全程跟进工程项目推行进度,及时帮助办事群众解疑答惑,提供贴心、及时的引导服务,最大程度节省群众办事时间。

(三)办理结果送达

事项办理完毕后,由帮办代办人员采取线上传递、线下邮寄等方式将办理结果及时送达申请人。

五、其他事项

办理地点:建华区新明大街58号齐齐哈尔市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2045-2799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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