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30200/2025-00743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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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关于印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两交底三监督”工作机制的通知 | ||
| 文 号: | 齐国动发[2025]5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年7月8日 | 成文日期: | 2025-07-08 |
| 关 键 词: | 监督,工程,人防,质量,交底 | ||
关于印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
“两交底三监督”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动办:
现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两交底三监督”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齐齐哈尔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7月8日
防工程质量监督“两交底三监督”
工作机制
一、总体要求
为规范人防工程建设行为,强化质量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督,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二、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均适用本机制。
三、工作原则
通过事前交底明确标准,防范质量通病。对关键环节实施精准监督,消除质量隐患。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强化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
四、核心内容
(一)两交底:源头管控,明晰责任
1.首次交底(开工前)
时间节点为图纸会审完成后、人防工程正式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设计、施工、监理、防护(化)设备厂商等单位参会,人防主管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
交底的重点内容为,一是设计单位解析人防工程特殊技术要求(与非人防工程差异);二是人防主管部门明确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及常见问题(如钢筋绑扎、预埋件定位等);三是建立“人防工程监督联络群”,实时协调施工问题。
2.二次交底(安装工程前)
时间节点为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安装工程(水电、通风、消防、通信、防护设备等)施工前。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后期安装工程各专业施工单位参加,人防主管部门全程监督。
交底的重点内容为,一是严禁在人防围护结构(墙体、顶底板)上擅自钻孔打洞;二是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各类管道必须按照规范要求预埋套管;三是线缆过墙须满足“一线一管”要求,严禁桥架直接穿墙;四是所有穿墙套管必须密闭封堵;五是施工现场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三监督:过程严控,闭环管理
1.隐蔽工程分部验收监督
监督重点为底板、墙体、顶板等隐蔽部位钢筋绑扎及预埋件定位。关键节点,一是口部、门槛、通风口;二是防护隔墙、临空墙、外墙;三是防爆地漏、顶板吊钩、拉结筋、锚固钩、套管焊接等。
要求是实行“一部位一验收”,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2.防护(化)设备安装调试监督
建设单位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人防主管部门安装时间。
监督重点内容,一是人员资质核查,安装人员须为设备企业正式在岗职工,严禁使用无合同劳务人员;二是设备合规性检查,查验防护门、悬摆活门等产品合格证及安装位置符合性;三是现场管理,检查构配件存放规范,杜绝锈蚀、变形等问题。
3.防护质量检测监督
建设单位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检测时间及方案。
监督重点内容,一是检测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二是检测仪器有效性及完整性;三是检测条件合规性(如封堵板、活门槛、防护阀等需安装到位);
严禁“未检先报”“数据造假”行为。
五、责任分工
建设单位牵头组织两交底,提前通知监督节点,落实问题整改,承担首要责任。
人防主管部门全程参与交底与监督,核查关键环节合规性,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出具监督意见。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按交底要求施工,配合问题整改。
监理单位旁站验收隐蔽工程,核查设备材料质量,签署监理意见。
六、保障措施
(一)信息公示
在施工现场公示交底记录、监督联系人及举报渠道。
(二)责任追究
对未履行交底、瞒报质量问题、检测造假等行为,依法处罚并纳入信用管理。
(三)长效管理
每季度召开质量分析会,通报典型案例;建立企业“红黑榜”,实施差异化监管。
七、附则
本机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齐齐哈尔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于印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两交底三监督”工作机制》的通知(齐国动办发〔2025〕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