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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0200/2025-00743 主题分类:
标      题: 关于印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两交底三监督”工作机制的通知
文      号: 齐国动发[2025]5号
发文日期: 2025年7月8日 成文日期: 2025-07-08
关  键 词: 监督,工程,人防,质量,交底

关于印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两交底三监督”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9-24 09:57:38 来源:齐齐哈尔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印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

“两交底三监督”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国动办

现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两交底三监督”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齐齐哈尔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78

防工程质量监督“两交底三监督”

工作机制

 

一、总体要求

为规范人防工程建设行为,强化质量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督,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二、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均适用本机制。

三、工作原则

通过事前交底明确标准,防范质量通病。对关键环节实施精准监督,消除质量隐患。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强化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

四、核心内容

(一)两交底:源头管控,明晰责任

1.首次交底(开工前)

时间节点为图纸会审完成后、人防工程正式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设计、施工、监理、防护(化)设备厂商等单位参会,人防主管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

交底的重点内容为,一是设计单位解析人防工程特殊技术要求(与非人防工程差异);二是人防主管部门明确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及常见问题(如钢筋绑扎、预埋件定位等);三是建立“人防工程监督联络群”,实时协调施工问题。

2.二次交底(安装工程前)

时间节点为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安装工程(水电、通风、消防、通信、防护设备等)施工前。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后期安装工程各专业施工单位参加,人防主管部门全程监督。

交底的重点内容为,一是严禁在人防围护结构(墙体、顶底板)上擅自钻孔打洞;二是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各类管道必须按照规范要求预埋套管;三是线缆过墙须满足“一线一管”要求,严禁桥架直接穿墙;四是所有穿墙套管必须密闭封堵;五是施工现场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三监督:过程严控,闭环管理

1.隐蔽工程分部验收监督

监督重点为底板、墙体、顶板等隐蔽部位钢筋绑扎及预埋件定位。关键节点,一是口部、门槛、通风口;二是防护隔墙、临空墙、外墙;三是防爆地漏、顶板吊钩、拉结筋、锚固钩、套管焊接等。

要求是实行“一部位一验收”,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2.防护(化)设备安装调试监督

建设单位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人防主管部门安装时间。

监督重点内容,一是人员资质核查,安装人员须为设备企业正式在岗职工,严禁使用无合同劳务人员;二是设备合规性检查,查验防护门、悬摆活门等产品合格证及安装位置符合性;三是现场管理,检查构配件存放规范,杜绝锈蚀、变形等问题。

3.防护质量检测监督

建设单位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检测时间及方案。

监督重点内容,一是检测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二是检测仪器有效性及完整性;三是检测条件合规性(如封堵板、活门槛、防护阀等需安装到位);

严禁“未检先报”“数据造假”行为。

五、责任分工

建设单位牵头组织两交底,提前通知监督节点,落实问题整改,承担首要责任。

人防主管部门全程参与交底与监督,核查关键环节合规性,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出具监督意见。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按交底要求施工,配合问题整改。

监理单位旁站验收隐蔽工程,核查设备材料质量,签署监理意见。

六、保障措施

(一)信息公示

在施工现场公示交底记录、监督联系人及举报渠道。

(二)责任追究

对未履行交底、瞒报质量问题、检测造假等行为,依法处罚并纳入信用管理。

(三)长效管理

每季度召开质量分析会,通报典型案例;建立企业“红黑榜”,实施差异化监管。

七、附则

本机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齐齐哈尔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于印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两交底三监督”工作机制》的通知(齐国动办发〔2025〕5号).pdf


责任编辑:齐齐哈尔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信息来源:齐齐哈尔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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